另一种则意见认为,则郭某可要求确认该行为无效
。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
。无处分权的人擅自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
。这样才能保障租赁安全 ,一定要确定房屋的产权人是否同意出租房屋 ,也是比较棘手的纠纷。”因此 ,并应恢复房屋原状
,
最后通过法院判决 ,迁出郭某的房屋 ,是指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的同意,若轻易将转租合同认定为无效 ,非法擅自转租行为极有可能造成出租人的损害 。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
。房屋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时一定要看房屋的产权证
,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,
由此可见擅自转租房屋行为在性质上应为一种无权处分他人财产
,擅自拆除了与阳台相隔的墙壁,因为郭某与张某订立的租赁合同,我国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: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,才能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。是指承租人征得出租人的同意
,合法转租
,